原文题目:环境规制的产业转移升级效应与银行协调发展效应——来自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证据
原文作者:罗知、齐博成
原文期刊:经济研究
一、 研究背景
环境规制是否能够有助于实现绿水青山和经济发展的双赢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关键所在。环境规制政策的严格执行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其对于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行所造成的影响同样不可忽视:一方面,对于高污染企业集中的地区,严格的环境规制可能会导致当地的企业违约行为大幅增加,使得银行产生大量的不良贷款,企业的污染整治将传导成为地区层面的银行信贷风险和金融风险。另一方面,环境规制对于经济金融体系也可能产生正向的影响,在环境规制政策加强时,产能可能会从高污染企业转移到低污染企业,从而降低环境规制的负面影响,甚至可能由于低污染企业产值扩大促进了银行体系的发展。环境规制还会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进而促进银行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环境规制对经济金融体系的影响存在多重因素的角力,基于这一背景和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了污染防治与银行业能否实现协同发展。本文以“十一五”规划中的水污染治理政策作为外生冲击,研究相关环境政策对于银行业发展的影响,并进行机制分析。
相较于以往研究,本文的创新性非常鲜明。以往文献从未对由于环境规制可能导致的金融风险问题进行探讨,本文则对这一议题开始进行了尝试,具有重大的开创性意义。同时,在研究结论方面,本文的研究结果说明环境规制可以与银行业实现协同发展,并对可能的机制进行了解释。
本文以“十一五”的水污染治理作为准自然实验进行DID分析,探究其对于长江流域地级市银行业发展的影响。其中,银行业发展的指标为银行网点数目。基准回归结果表明,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为正且显著,说明在实施水污染规制政策后,地方的银行数量显著增加。基准回归结果通过了相应的平行趋势检验、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具体而言,稳健性检验剔除了可能存在的异常值,将省会城市样本进行了剔除,同时更改水污染规制力度的指标,以流域的上下游位置的虚拟变量作为衡量环境规制强度的指标。本文还以河流面积作为工具变量,以排除相应的内生性问题,并排除了相关金融政策的干扰。相应的回归结果与基准回归结果保持一致,说明了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在机制检验部分,本文基于理论分析,从两个角度进行解释:第一,环境规制的效应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之间存在异质性,由于国有企业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从而使得其环境绩效相较于民营企业更好,对环境规制政策表现得更不敏感。因此在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下,污染程度较高的非国有企业关停并转,减产带来的产品供给缺口将转移到污染程度较低的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产值增加扩大了对信贷的需求,进而推动地区银行业的协同发展;第二,环境规制推动了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了本地服务业的发展,进而推动了银行业的协同发展。
本文利用工业企业数据与地级市数据,实证发现环境规制政策显著提升了各类行业工业企业的产值规模,而降低了民营企业的产值规模,同时国有企业所获得的信贷资源占比提升,在国有企业比重更高的地区环境规制对于银行业发展的影响效应也更为明显;实证检验还发现,环境规制政策提升了第三产业的占比和产值,这说明好的城市环境推动了相关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了银行业的协同发展。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虽然严格的环境规制会给部分企业带来一些冲击,但并不会由于大批高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而诱发金融风险,严格的环境规制不仅没有制约银行业的发展,反而带动了银行业的协同发展。因此,目前实施的环境规制政策是生态环境保护和金融发展的双赢之举。
原文摘要
环境规制是否能实现青山绿水和金融发展的双赢是同时打赢“ 三大攻坚战” 的关键。严格的环境规制可能带来大量高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企业违约风险加大,对于高污染企业集聚的地区而言,甚至有可能产生银行的信贷风险。本文利用“ 十一五”规划中的水污染治理政策作为外生的政策冲击,以长江流域的85个城市作为样本,研究结果显示, 环境规制加强不仅没有对银行业产生负面冲击,反而能显著带动地区银行业的协同发展。本文从产业转移升级视角来解释这一现象:(1)严格的环境规制使得污染程度较高的企业产值下降,由此产生的产品供给缺口转移到污染程度较低的企业。污染程度较低的企业产值提高增加了信贷需求,从而推动了银行业发展。(2)严格的环境规制也推动了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第三产业无论是产值还是比重都出现了显著的提高,这都将增加信贷需求,促进银行业发展。
作者:
王文蔚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生
指导老师:
王 遥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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