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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ESG信披全球基准迈出第一步 符合国情的“中国标准”亟待落地

>2022-11-24

日前,《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会议(COP26)在英国格拉斯哥落下帷幕。在气候变化日益牵动人心的大背景下,此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格外引人关注。
本次会议有一项突破性进展。11月3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宣布设立国际可持续性准则理事会(ISSB),旨在建立符合公众利益、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的全球基准,从而满足全球投资者对于具有实质性、可比性、兼容性、一致性的标准化的可持续发展与气候变化信息的强烈需求。

此举将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走向新的阶段。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将更加完整、规范和严格,同时也更易于被评估与衡量。此外,业内人士也呼吁,加快制定适用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监管机构、投资者、信息披露主体等多方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还可以加强自身应对气候变化影响的能力,提高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风险管理水平,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实践逐步落地

近年来,资本市场对可持续发展以及ESG信息披露的需求不断增长。“对ESG信息披露的迫切需求,反映出全球投资者与企业对ESG理念的重视日益加深,更意识到ESG与财务表现的关联性,比如基于气候变化风险和机遇产生的资本支出、投融资情况,如何将碳价应用到管理决策中等。”盛世投资首席可持续发展官、合伙人姜燕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各方标准尚未达成统一,给全球投资者、企业和监管者增加了成本及难度。

此前,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可持续发展会计准则委员会、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等组织纷纷建立了相应的报告框架与指引细则,极大地推动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披露实践。普华永道中国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合伙人王莹告诉《金融时报》记者,目前,国际上的不同披露框架可大致分为,基于原则的报告框架和基于指标或披露项的报告框架,各类框架和标准遵循各自的理论依据和内在逻辑,从不同角度引导和体现可持续发展报告的框架或标准,各自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内获得了广泛的应用。

“不过,从全球视角来看,无论是满足监管机构更加完善的监管要求,或者投资机构的投资决策考量,还是企业自身的管理提升,统一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标准都将成为重要的基础。”王莹认为,从全球趋势来看,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正逐步走向融合与统一。对ESG投资市场的实践者而言,这是一项重大的发展。

从ISSB公布的时间表来看,2022年第一季度将发布第一套全球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草案以征求意见。IFRS表示,可持续发展准则的制定将充分考虑准则的兼容性和灵活性,目标在于能为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财务信息披露建立国际化的基准。

对于标准的制定,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在官网发表的文章认为,需要具备跨越国界的可操作性;以关键术语的共同定义为依据制定相关要求,包括“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报告”和“企业价值”等;考虑到强制性报告要求的成本效益,避免过度披露;避免将商业资源单纯用于实现报告合规,而是要用于商业模式,真正实现绿色转型。
国内企业ESG信息披露制度不断完善

“ISSB的成立对于全球的绿色金融体系以及ESG投资理念具有深远的影响,对于我国ESG投资理念的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也有先行示范作用。”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赵越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UN SSE)统计,全球已有26家证券交易所要求强制性ESG信息披露,其中包括港交所。据了解,自2016年起,港交所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在年报里发布ESG信息。2020年7月,为了帮助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更全面的ESG披露,港交所进一步优化了ESG相关上市规则,重点关注董事会治理、ESG事务监督以及发行人如何应对气候变化风险。

我国内地监管机构对于ESG信息披露的意识和要求也在不断提升。据王莹介绍,早在中国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基本框架前,中国许多国有企业一直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自愿披露排放相关的信息。许多企业遵循中国社科院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指南》,其基本框架与GRI的框架相一致。

此外,2020年,沪深交易所先后发布相关指引或办法,鼓励上市公司主动披露相关信息。沪深交易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年报中,全部科创板公司和近900家沪市主板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了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环境保护等相关信息,600余家沪市公司发布了社会责任报告;深市超过2200家公司披露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近800家公司披露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信息,450余家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ESG报告。
各界呼吁符合国情的披露标准加快落地

目前我国ESG信息披露尚处于初级阶段。王莹表示,目前市场上公开数据总体较少,数据可得性较低,信息披露方的自愿披露意愿尚待提升。除此之外,目前信息披露频次通常为年度披露,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信息披露质量有待提高。一方面,披露方通常会选择对自身有利的数据进行披露,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另一方面,通常以定性披露为主,定量数据披露不足,定量数据的缺失导致数据的量化使用存在一定的困难。

“缺乏统一的、标准化的信息披露标准是其最基础性的原因。”王莹表示,企业在面对纷繁复杂的标准和不同的披露要求时,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人力、物力、财力去应对各类利益相关者的要求,进一步导致了市场上披露信息的多样性和非标准性,降低了数据的有效性和可比性,难以满足各类利益相关者的判断和决策。

不过,目前来看,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设立还有不少困难。赵越表示,数据的核查是一大难点,很多企业的碳排放数据难以溯源、难以核查、难以监管。“当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首批纳入了2225家电力企业,一大原因在于电力企业的数据较为完善,而其他行业的数据缺乏标准与真实性核证。”赵越说。此外,设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也需要考量多种因素。王莹表示,目前,各类通用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和标准多由西方国家发起和制定,一些特定指标并不适用我国国情。对于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发展指标和要求,例如绿色发展、消除贫困、改善民生等,已成为中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和引领可持续发展的一种体现。

“传统高排放企业的转型力度,也应设立相关指数。”赵越认为,在“双碳”目标的背景下,高排放企业面临着绿色转型压力,而如何评价转型力度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将多方面因素汇总后建立指数将方便投资者更加直观地评价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

“期待在ISSB建立的可持续发展披露全球基准之上,中国ESG信息披露标准既能接轨国际,又能立足国情,丰富本土化ESG披露要求,从而更加有效地推动企业识别对经营和财务有实质性影响的ESG问题并进行管理。”姜燕表示,这将有助于投资者结合财务与ESG信息作出全面判断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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