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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马骏:中国金融学会绿金委2021/22年度工作报告与2022/23年度工作展望

>2022-12-30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2021/22年度工作报告与2022/23年度工作展望

马 骏绿金委主任

2022年11月13日

各位绿金委理事、各位来宾:

请允许我代表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简称“绿金委”),向各位常务理事和理事汇报2021/22年度的工作进展以及2022/23年度工作展望。由于本年度绿金委年会在11月举办,因此在本报告中,2021/22年度指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的工作年度,2022/23年度指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年会的工作年度。

一、绿金委2021/2022年度工作汇报

绿金委成立于2015年4月,聚集了我国绿色金融领域的大批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七年多来,在中国人民银行和相关部委以及中国金融学会的悉心指导下,绿金委及其成员单位在推动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工具、支持相关政策落地和开展国际合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经成为我国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最重要的业界平台。

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在标准制定、激励机制、产品创新、地方试点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当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信贷市场和全球第二大绿色债券市场。我国绿色金融资产质量良好,绿色贷款不良率远低于全国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绿色债券尚无违约案例。为了落实双碳目标,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正在加大力度,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和研究编制转型金融标准,提升信息披露水平,积极开展产品创新。

我国继续深化绿色金融国际交流与合作,为绿色金融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我国大力推动和积极参与了绿色金融领域的多项国际合作机制,包括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SFWG)、央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NGFS)、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中英绿色金融工作组、ISO可持续金融标准技术委员会(TC322)、全球绿色金融领导力项目(GFLP)等。特别是2022年6月,人民银行与欧盟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为中欧绿色债券市场互联互通、便利绿色跨境投融资奠定了基础。

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学会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绿金委和成员单位在绿色金融的上述所有领域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下面,我向大会汇报2021/22年度绿金委和绿金委成员单位发起、支持或参与的部分具体工作:

1.绿金委成员队伍进一步扩大

过去一年,绿金委成员单位数量由2021年9月的273家已增加到2022年9月的295家,成员单位所管理的金融资产超过250万亿元,占我国金融机构总资产的70%以上,所提供的绿色信贷以及承销和认证的绿色债券占我国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发行总规模的大部分。最近,以中银国际、星展银行为代表的多家从事国际业务的机构也加入到绿金委。

2.成立五个工作组开展重大领域的研究

鉴于国内外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和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对绿色金融提出的更高要求,为支持监管部门的政策与标准制定工作,进一步推动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今年年初绿金委成立五个工作组(研究组),推动重点领域的研究、实践和推广工作。其中,工商银行牵头“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已形成了25万余字的课题成果。兴业银行牵头“绿色金融创新案例研究组”,研究成果包括各类绿色金融创新案例57个。建设银行牵头“转型金融工作组”,已经完成《转型金融研究报告》逾七万余字,汇编国内外转型金融典型案例47个,提出《转型活动分类与评估指南》《转型金融信息披露实施指南》两项标准建议并呈主管部门。中国银行牵头“绿色金融国际最佳实践研究组”,形成的研究成果分为8个篇章。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牵头“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研究组”下设11个子课题,也取得了多项成果。超过140家金融机构、龙头企业、研究咨询机构、高校、国际组织和第三方机构等参与到五个工作组,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里形成了许多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

3.积极参与多项绿色金融政策和标准的起草、研讨和传播

绿金委及其多家成员单位积极参与了人民银行和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环境权益融资工具》、《碳金融产品》等4项行业标准的制定。绿金委及其成员单位为人民银行推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的精准性和直达性提供建议和意见。此外,绿金委及其成员在《中国绿色债券原则》、《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等政策的制定和出台过程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4.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其他地区工作

在人民银行研究局的指导下,绿金委及成员单位参与了五省八地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总结工作,并协助北京、重庆、湖州、衢州、成都、兰州、南平、广州、江西、内蒙、柳州、威海等地开展绿色金融政策和产品创新研究以及绿色项目对接,支持广东、浙江等地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展了更高标准的环境信息披露。

5.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

在绿金委指导下,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广东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香港绿色金融协会和澳门银行公会共同发起成立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联盟成立了六个工作组和一个专委会,积极发挥内地和港澳的各种优势,尤其是广东的产业优势、深圳的科技优势和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优势,推动跨境绿色资产交易和绿金产品与服务的互认。

6.深度参与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的工作

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我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担任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共同主席,组织包括绿金委专家在内的各国专家起草了《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G20转型金融框架》等引领国际绿色金融未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近期,第四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一致通过《2022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支持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在制定转型金融框架、完善金融机构净零排放承诺、发展可持续金融工具等领域取得的成果。该报告有望在几天后举行的G20领导人峰会上得到正式通过。

7.参与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起草和发布生物多样性研究成果

我国参与发起的央行绿色金融网络(NGFS)从2017年年底8个成员已发展到目前的100多个成员,成为了一个国际监管机构在绿色金融领域的重要合作平台。由我担任共同主席的NGFS-INSPIRE生物多样性研究组,组织五十多个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和学术机构的100多位专家共同起草和发布了题为《央行、监管机构与生物多样性: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行动议程》的报告。该报告首次提出,生物多样性丧失将导致系统性金融风险,央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有责任采取行动支持生多保护和防范生多丧失带来的金融风险。这个观点目前已经成为NGFS共识,并开始影响许多国家监管机构在该领域的政策取向。

8.与欧盟共同编制并发布《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

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倡议下,可持续金融国际平台(IPSF)下设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工作组并由我担任共同主席,组织绿金委及欧盟相关专家对中国和欧盟的绿色与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进行对照研究,编制并共同推出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今年6月发布更新版之后,绿金委联合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支持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国际司举办了《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座谈会,邀请国内外主要金融机构探讨如何拓展该目录的应用场景。《共同分类目录》发布之后,已经在资本市场得到运用,为中国机构在国际市场融资提供了更加便利的贴标工具。到目前为止,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德意志银行和渣打银行等机构已经用《共同分类目录》对所发行和承销的国内外绿债和绿色贷款进行贴标。《共同分类目录》的落地将有助于推动中国绿色金融资产在全球市场的发行和交易,并为提升全球可持续金融标准的可比性和兼容性提供基础。

9.《“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持续提升影响力

由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共同发起的《“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在过去四年中影响力持续扩大。截至2022年9月,已有来自17个国家和地区的44家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入GIP,14家专业机构担任了GIP的支持单位。这些机构持有和管理的资产总规模超过41万亿美元,囊括了“一带一路”建设的最主要资金提供方。GIP秘书处和工作组组织了许多能力建设活动,发布了“一带一路”地区气候转型风险的报告,开发了用于测算项目层面环境风险的工具箱和“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库。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渣打银行、东方汇理等绿金委成员单位承担了工作组共同主席的职责,做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工作。近年来,GIP签署机构在治理与战略、风险评估与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表现实现了持续的进步。近日,GIP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7)期间宣布成立了非洲分会,该分会将为非洲金融机构提供能力建设服务,支持非洲建立绿色金融标准,对接当地的绿色项目和全球金融资源。

10.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成效显著,为制定披露政策提供了实践基础

自2017年底启动的五年来,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在绿金委与伦敦金融城共同推动下,由中国工商银行和负责任投资原则(PRI)牵头组织,试点机构积极参与,取得了积极成效。试点小组通过自身披露探索、关键问题研讨交流、压力测试以及碳核算能力建设和研究推进等多种形式,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实践案例。试点工作为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提供了实践基础。截至目前,试点机构数量由最初的10家增至20家,范围覆盖银行、资管、保险、证券等多个行业,各试点机构逐步建立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机制,环境信息披露能力显著提升。今年,试点工作组对外发布了《2020-2021年进展报告》,系统总结了试点项目过去一年的主要进展,展示了优秀案例,同时对信息披露的国际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试点工作建立了银行、资管、保险三个专题讨论机制,以及压力测试、棕色资产、碳中和等三个课题研究小组。相关研究成果、方法和经验,为人民银行组织23家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气候风险敏感性测试和在试点省份开展高碳行业压力测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11. 讲好中国绿色发展故事

多家绿金委成员单位组织和参与了各种绿色金融的国际研讨和报告发布,向国际社会和同行介绍中国在可持续发展和绿色金融领域的做法和经验。比如,人大重阳牵头发布了《碳中和:中国在行动》、《北京冬奥背后的绿色金融力量》等报告,展示了中国在绿色金融和绿色发展领域的雄心与措施;中财大绿金院主办了国际可持续金融研究联盟(GRASFI)第四届学术年会;工商银行牵头组织了“一带一路“银行家圆桌论坛的多项活动;建设银行和汇丰银行牵头组织了中英金融服务峰会绿色与可持续金融研讨会;北京绿金院在联合国气候大会期间就中国绿色金融和国际合作议题组织了一系列线上线下讨论会。

二、2022/23年度绿金委工作展望

展望下一年度,绿金委将在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创新工具和手段,更好地支持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和低碳转型。绿金委将在人民银行和中国金融学会的领导下,在支持政策研究、推动产品创新、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加强国际合作等多个领域继续组织业界资源,支持监管机构和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工作,支持金融机构和绿色企业扩大绿色金融业务和提升创新能力。具体来说,未来一年中,绿金委将重点推动如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深入研究转型金融标准并推动试点实践

绿金委正在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开展转型金融目录编制工作,首批包括煤电、钢铁、建筑建材和农业等相关行业,积极开展转型金融目录实施指南和激励机制相关研究,并支持金融机构和地方试点开展转型金融探索实践。未来一年中,绿金委将组织成员单位和专家对石化、化工、建筑、航空、有色等高碳行业开展转型金融标准的研究,并积极探索转型目录的落地方式。此外,绿金委还将参考G20转型金融框架,研究转型活动的信息披露、转型金融相关工具创新、激励机制和公正转型的具体操作模式,组织和推动转型金融的试点落地,为监管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支持。

2.支持金融机构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

绿金委将配合人民银行,继续支持我国金融机构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依据金融机构由大到小、由易到难、分层次、分步骤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的具体方法。中英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时间已完成了原定的五年计划,不久将更名为中英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 为参与的机构持续提供良好实践的交流平台和能力建设支持。未来一段时间,绿金委将重点关注环境信息披露的重点及难点事项(如建立金融机构碳核算的能力和研究转型金融披露),通过把握ISSB等最新披露监管与实践趋势、深入开展研究与应用、加强国际交流等多项举措来推动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持续提升。

3.支持服务双碳目标的绿色金融产品创新

绿金委将继续协助成员单位,以课题组、工作组的方式加强对产品创新的研究。关注重点包括:探索转型金融等支持减碳的金融产品;强化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融合;探索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融资模式;加强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领域的产品服务创新。

4. 强化对绿色金融成果和绿色发展理念的宣传和推广

在绿金委各工作组、研究组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会议、合作媒体、微信公众号、网站等渠道加强对绿色金融理念和创新工具与方法的宣传和推广。协助人民银行和地方政府推广绿色金改试验区所取得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提供更多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服务。支持绿金委成员单位组织和参与面向公众和大中小学生的公益性环境教育项目,普及绿色发展、环境保护和绿色金融的知识。

5.进一步推动《共同分类目录》在多种场景下的使用

《共同分类目录》一经发布就得到了市场机构的欢迎,并在国际金融市场得到多次应用。除了鼓励中资机构在海外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时使用外,绿金委还将配合人民银行推广《共同分类目录》的更多使用场景,包括鼓励外资机构在境内熊猫债市场发行绿色债券时使用,对中国境内符合条件的存量绿色债券进行贴标,以及为其他中国绿色金融产品(如绿债贷款、绿色基金、绿债ETF、绿色REITs等)贴标等,以进一步提升《共同目录》的影响力。

6.继续提升“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和其他国际合作机制的影响力

绿金委将推动更多国内外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签署并落实《“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协助金融机构提高绿色投资和环境风险评估能力,帮助境内外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共同分类目录》;开发和完善开展绿色投资相关工具和方法,包括环境与气候风险在线分析工具(CERAT)和“一带一路”绿色项目库;积极发挥“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BRBR)的作用,共同助力“一带一路”地区可持续发展;积极参与第二十七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7);积极筹备GIP东南亚分部。此外,绿金委还将支持继续支持人民银行开展在G20、NGFS、IPSF等多边平台下的国际合作,以及中英、中欧、中法等双边绿色金融合作,筹备中国-新加坡绿色金融工作组;继续通过绿色金融国际领导力项目(GFLP)等平台,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提供绿色金融能力建设。

7.继续开展“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研究

绿金委将继续推进金融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政策研究与实践,在建立生物多样性友好项目目录、分析和评估投融资项目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分析和评估生物多样性丧失造成的金融风险、提升与自然相关的信息披露、支持自然资本的金融产品和投融资模式等方面开展深入研究,提出能够回应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的具体成果。绿金委也将支持山东、湖州等地的政策创新,立足当地生态优势与保护政策开展金融创新。各位理事,各位来宾! 展望未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下,在人民银行和中国金融学会的领导下,在绿金委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推动下,我们还会继续在绿色金融领域取得更多务实的成果,绿色金融也将继续为金融业的发展创造新的机遇。

最后,请允许我代表绿金委全体成员,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对绿金委工作的大力支持!感谢所有绿金委成员的积极参与和奉献!预祝本次年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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