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会提出,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日前,中宏观察家、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遥就相关话题接受本网专访。
打造我国经济绿色增长新引擎
中宏网记者:结合五中全会精神,您对十四五规划期间,如何更好推进中国绿色金融、绿色经济、绿色可持续发展,实现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绿色融合与可持续发展,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何研究心得与前瞻建言?
王遥: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和必须遵循的原则,强调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包括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国内市场更加强大,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全会还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可以说,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风潮,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因此,“十四五”期间,更要深入推进绿色金融发展,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对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作用,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在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国国家领导人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的努力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宣示,体现了我国的大国担当。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疫后经济恢复的当下,我国也应发挥示范和先导作用,引领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球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加强绿色金融领域国际合作。绿色金融近年来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表现亮眼,规模不断扩大。但为了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平衡经济增长与可持续发展之间关系,绿色金融必须进一步扩大范围和规模。而这就需要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建立有关的机制和平台,促进绿色金融在世界范围内的推广和落地。例如,充分发挥央行绿色金融合作网络、(NGFS)“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等合作机制与平台的作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进行绿色金融的实践,宣传相关理念,推促绿色金融的发展。
第二,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当前,绿色信贷仍在绿色金融产品中占据主要地位,其他产品的规模仍旧较小。此外,虽然出现了诸如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绿色市政债、绿色融资担保基金、绿色建筑保险等创新产品,但其应用范围和场景比较有限,尚未大范围推广。因此,绿色金融应当在产品创新及推广应用方面下功夫,以此增强绿色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第三,加强绿色金融与数字科技等融合。绿色金融创新同样离不开科技支持,将科技与金融融合是未来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因此,应通过建设和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绿色金融科技作用,利用数字技术、金融科技等解决当前阻碍绿色金融发展的工具、方法学等问题,开拓绿色金融发展新境地,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以绿色金融理念防范系统金融风险
中宏网记者:”十四五“期间,您对我国金融机构采取切实举措和行动促进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有何建言?
王遥:“绿色”将是我国“十四五”时期发展的重要关键词之一,我国金融机构应该充分认识这一点,更加关注气候和环境风险识别,展开环境压力测试工作,对投资的项目和企业进行环境分析和评价,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首先,金融机构应当增强气候风险意识,构建绿色金融发展理念。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其在应对气候变化、防范气候风险中的引领作用,提升绿色投资意识、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并利用其公众影响力,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培育全社会绿色理念。
其次,加强风险管控能力,提升专业服务水平。金融机构应将气候风险纳入其风险控制及投资决策中,并通过开发环境压力测试等量化信用评估分析工具加强自身风险管理能力。此外,还可设立绿色金融专业部门,通过打造绿色金融产品、推广绿色金融服务、运用金融科技等手段开展风险动态管理,以减少投资者因气候风险所导致的损失。
最后,开展气候风险相关培训,鼓励技术援助与知识共享。金融机构可通过与高校、智库等机构进行合作或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内部培训等形式,加强员工对于气候风险的识别和分析能力,培养并储备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同时,在金融机构内部、各机构之间以及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展开相关合作,进行气候风险相关信息与成果共享。此外,还可借助TCFD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GIP、IOSCO可持续金融网络等国际交流平台,加强与其他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气候风险金融防范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