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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新兴市场绿色金融现状及发展建议

>2020-9-14

 一、绿色金融对新兴市场中的作用

 
 
 
 
 
 
 
 
 

 

广义而言,绿色金融一方面是金融产业的战略,旨在促进金融融资流向可持续发展项目与倡议及环境相关的产品;另一方面也包括鼓励发展更循环、更绿色、更可持续经济的金融政策。在《巴黎协定》推动下,政府有部门对绿色金融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各国绿色金融在私营部门和公共部门均得到发展。在绿色金融所覆盖的众多产业部门中,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竞争尤为激烈。因为这些领域既能促进可持续发展,又在创造收益方面实力显著。

 

绿色金融在发达国家成熟的金融体系下实现了较为迅速的发展,其接下来的发展目标应当是促进绿色金融在发展中国家,尤其是金融体系不发达国家的发展。在确认和实施绿色金融战略的过程中,应当发现并承认不同国家之间巨大的环境差异。为此,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还必须认识到,仅仅依靠公共资金是远远不够的。在气候脆弱性日益加剧以及所有国家都需要根据《巴黎协定》减少碳排放的背景下,这些国家迫切需要撬动私营部门资金,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二、中国和印尼领先新兴市场的绿色金融发展

 
 
 
 
 
 
 
 
 

 

在新兴市场中,中国是绿色金融的先行者,在绿色债券市场中的份额与碳交易市场潜力使其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金融市场之一。根据可持续银行网络(SBN)的研究,印度尼西亚是另一个在绿色金融体系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的国家。印度尼西亚发起可持续金融倡议(ISFI)[1],旨在促进具有包容性的可持续金融实践,支持可持续金融路线图(Sustainable Finance Roadmap)[2]的实施。印度尼西亚还通过了一系列涉及该国各级机构的政策和条例,以促进金融体系的转型,包括对绿色债券发行和期限的监管,对可持续金融应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提交包含社会和环境责任信息的年度报告的法律,以及为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清洁能源手册。中国和印尼等发展中国家的举措为发展中国家绿色金融体系提供了示范。

 

图1 可持续银行网络进程矩阵评估结果

来源:作者依据公开资料整理

 

从更广泛的角度观察新兴市场绿色金融的发展情况,可以大致了解每个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阶段。如图1所示,该图根据可持续银行网络(SBN)的进展矩阵和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可持续银行网络是一个由新兴市场的金融部门监管机构和银行协会自愿组成的团体,致力于向国际优秀实践靠拢,推动可持续金融业发展。在国际金融公司(IFC)秘书处的领导下,可持续银行网络目前由39个成员国组成,占新兴市场银行总资产的86%(43亿美元)。

 

在可持续银行网络的39个成员国中,只有24个国家推出了以可持续银行业为重点的国家政策、指导方针、原则或路线图。这些国家包括孟加拉国、巴西、柬埔寨、中国、哥伦比亚、厄瓜多尔、格鲁吉亚、加纳、印度尼西亚、肯尼亚、墨西哥、蒙古、摩洛哥、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巴拿马、巴拉圭、秘鲁、南非、斯里兰卡、泰国、土耳其和越南。

 

其中,中国和印尼是绿色金融的先行者,它们现行的绿色金融市场几近成熟(图中红色柱体)。10个国家(图中绿色柱体)处在较高的实施阶段,而其他10个国家(图中蓝色柱体)则处于其绿色金融体系实施阶段的初级阶段。

 

三、推进新兴市场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采用综合手段促进绿色金融

 

首先,虽然可持续银行业只是绿色金融的一部分,但作为绿色金融的支柱,它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得到重视;其次,新兴国家在强调融资中的环境因素时应同时注意解决经济与社会等优先事项;最后,在成熟的地方债券市场发展之前,如何有效地支持绿色金融的长足发展也是一个关键的挑战。为此,新兴市场应充分利用诸如混合金融方法,通过公共机构投资撬动私营资本[3]。此外,还需要求外国直接投资纳入绿色金融因素,并探索绿色债券等工具。

 

(二)制定国家绿色金融发展战略和路线图

 

考虑到新兴市场独特的金融体系发展,民间社会和非政府组织在发展绿色金融中的作用同样重要,制定国家战略和路线图时,必须与私营和公共部门的所有相关利益相关者协商一致。因此,有必要建立一支由各部委、金融监管机构、学术界、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专家组成的绿色金融工作组,如中国的绿色金融标准工作组[4]。在国际专家的协助下,工作组可以帮助制定国家绿色金融战略和路线图,帮助各国政府诊断绿色金融的发展障碍,找寻绿色金融的机遇,并就绿色金融政策提供具体建议。

 

(三)加强合作

 

受到发展阶段和知识能力的限制,新兴市场难以依靠一己之力完成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应充分利用现有国际平台和倡议,如可持续银行网络(SBN)和绿色金融平台,通过加强国际合作促进知识转移和能力建设。中国在气候双边合作和环境南南合作中有着重要作用,在支持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绿色金融建设中能够发挥更大价值。

 

创建新兴市场绿色金融体系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技术、财政、法律和金融的共同支持,以确保国内需要得到充分考量。在这一方面,图1所列举的国家已经开始行动,并相应地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方面走上了正轨。对于目前启动绿色金融的其他国家来说,应当积极向国际优秀实践靠拢,为《巴黎协定》和可持续发展目标(SDG)的实现做出贡献,同时收获绿色金融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Green Finance Platform.  https://greenfinanceplatform.org/financial-measures-database/indonesia-sustainable-finance-initiative

[2] https://www.ojk.go.id/Files/box/keuangan-berkelanjutan/roadmap-keuangan-berkelanjutan.pdf

[3] IFC. Green finance for developing countries. https://www.ifc.org/wps/wcm/connect/ee178340-c364-4c1c-9306-a37a68f809d0/Green_Finance_for_Developing_Countries.pdf?MOD=AJPERES&CVID=lnBtbPL

[4] UNEP. China Green Finance Task Force Report. Establishing China’s Green Financial System. https://unepinquiry.org/publication/establishing-chinas-green-financial-system/

 

作者:

Rastraraj Bhandari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编译:

于倩文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

025-5818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