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金论道 | 绿色金融·中研院专访系列之三十五
束兰根:推出碳排放权期货,完善绿色发展的市场信号
碳排放压力巨大,碳市场初具规模
问:日前的一个论坛上传出消息说,广州期货交易所或将于年底获批,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这一消息为何引起市场的普遍关注?
答:这显然是重磅消息。碳排放权期货的推出,是绿色发展市场信号的形成,这不仅仅是绿色金融产品与制度的创新,更是绿色发展市场化配置的新引擎,是国内绿色金融史上里程碑式的事件。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已经深入人心,并逐步成为全球共识。
在践行绿色发展的进程中,碳排放成为全球公认并积极实施的一个抓手。对于中国这样的碳排放大国而言,重要性与急迫性不言而喻。
1968年,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首先提出的“排放权交易”概念。
1997年,全球100多个国家因全球变暖签订了《京都议定书》,该条约规定了发达国家的减排义务,同时提出了三个灵活的减排机制,碳排放权交易是其中之一。
众所周知,我国的碳排放压力巨大。
2014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为为97.6亿吨,占全球排放量的27%,已超过美国和欧盟总排放量(97亿吨),为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的国家。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国付出了诸多努力。
2002年,朱镕基总理宣布我国核准《京都议定书》;2009年,温家宝总理于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宣布我国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
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了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湖北省、广东省共两省五市开展碳排放权的交易试点。
2012年6月,我国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减排交易提上日程。
2014年11月《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中国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
2017年12月19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我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并正式启动。
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与措施使得全国碳市场初具规模。
有数字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7个试点碳市场覆盖了电力、钢铁、水泥等多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成交量突破3.3亿吨,累计成交金额约71亿元,形成了要素完善、特点突出、初具规模的地方碳市场。
如此规模的碳市场,是本次碳排放期货交易信息引起多方关注的重主要原因。
绿色金融产品与制度创新或将突破
问:如何理解碳排放权期货这一绿色发展市场信号的形成?
答:绿色发展急需要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也需要资源与要素的绿色配置。价格,是最重要的市场信号,践行绿色发展,需要保障和推动绿色发展的市场信号体系。
放眼全球,通过产权界定将温室气体排放权变为商品,并进行市场化定价买卖,已成为欧美等国实现低成本减排的市场化手段之一。目前全球范围内建立了多种碳交易市场。
从2011年起,中国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等七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于2014年全部启动上线交易。迄今已来取得了积极成效。
值得注意的是,7个试点省市亦推出了包括碳配额回购、碳排放场外掉期等在内的20余种碳金融产品,表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扩大离不开碳金融的支持。
近年来,绿色金融发展迅速,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一直在绿色金融中占据主导地位,为绿色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
而发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能够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降低排放成本、倒逼企业提高能效和降低化石能源消耗。碳期货则是具有极其重要作用的碳金融衍生产品,对我国碳金融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还能够提高我国在全球碳经济领域的碳资源定价权。
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2017年底的发布,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但碳期货、碳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却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受到了限制,没有被推出。
今年2月份,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也被提上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称“《纲要》”)中提及“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
防止过度投机化和过度金融化
问:碳排放权期货迟迟未能推出的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将注意哪些方面?
答:应该说,全国各地对碳排放市场表达了浓厚兴趣。据期货日报的不完全统计,国内已经挂牌成立的环境交易所逾20家,其几乎都冲着一个目标——碳排放权交易。
与一般商品交易相比,碳排放权交易存在着更大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风险,因而,国际市场对于期货、期权等碳金融工具的需求日益显现,国际碳交易工具日趋丰富,碳金融体系不断发展。
对于中国的碳排放市场以及碳排放权期货而言,有很多的短板需要弥补。
首先是规模相对偏小。目前,中国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仅仅纳入了电力一个行业,从试点的经验来看,碳现货市场交易量会很小,流动性远不及大宗商品,只有待8大行业全部纳入,才能保证交易的流动性。因此,由于交易品种少、交易规模小,交易价格弹性空间不足,政策和人为因素突出,市场的主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等诸多因素的存在,上市碳期货显得基础、保障相对欠缺。
其次是统一的制度环境有待完善与健全。目前,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制度和支撑系统处于建设中。
再次,未来将加快建立完善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也要进一步防止过度投机化和过度金融化,切实防范金融等方面的风险,充分发挥碳市场对控制污染气体排放,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的作用。
尽管有诸多不足,但我认为,碳排放权期货还是应该尽快且审慎推出。理由是:
第一,经过近年来的试点,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探寻了一定的路径,推出是势在必行。
第二,有了一定的市场规模与数据支撑。市场规模前面已经提及,数据支撑方面,我了解到,我国陆续发布了24个行业企业排放核算报告指南和10个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对电力等8个行业的70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的历史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选取四川、江苏两省近千家企业开展配额分配试算,组织建设全国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系统,确定了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的工作方案,针对不同市场参与主体开展了大规模的能力建设培训。
第三,推出碳排放权期货有望统一碳市场,确定碳价格,建立绿色发展的新引擎。
我建议,一方面要学习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碳市场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坚持把碳市场建设的一般性理论同中国国情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全国碳市场,尽快审慎推出碳排放权期货。当然,在这一进程中,我们应当加快建立健全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完善全国碳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与健全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寻求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撑。
目前,我国正处深度结构调整期,以绿色金融破题高碳产业转型,有利于推进我国绿色发展。
本文作者: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研究员 顾蔚
中国经济时报驻江苏记者站 龙昊
来源: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