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新闻 detailed information

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绿色金融·中研院专访系列之二十七 江苏绿色金融迈入全面推进阶段

>2019-8-13
随着《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的印发,江苏省绿债贴息政策进入实操阶段。
此举是去年10月江苏出台的全国首个省级别综合性绿色金融服务政策的深入推进。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认为,实施细则的出台,不仅体现了江苏省“绿色”财政金融政策体系创新步伐,也体现了江苏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实施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与行动。
就此,束兰根阐述了江苏此次政策出台的意义与影响。

(图为: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 
 
江苏绿色金融发展取得实效
 
问:此次细则的出台表明江苏省去年10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入可操作性阶段,如何看待全国首个省级别综合性绿色金融服务政策的深入推进?
答: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者之一,江苏省近年来积极以绿色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尤其是2018年10月,江苏省在全国首个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对绿色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ABS)贴息30%,践行绿色金融。
根据联合赤道和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联合设立在南京江北新区的全国首个地方性的绿色金融评估认证中心于今年年初的一项梳理和总结可以得知,在全国各地推行的绿色金融、绿色债券等真金白银的地方激励政策中,江苏省的政策激励力度最大。
当然,如何落实这些激励政策,也引发了普遍关注。
经过大半年的调查与论证,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近日出台了《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产业企业发行上市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绿色担保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就扶持对象、贴息或补贴金融、实施程序做出了具体的可操作化的明确。
像绿色债券的贴息方面,细则明确其支持对象主要包括:(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发行的长江生态修复债券等绿色债券;(二)由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绿色公司债券;(三)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在全国银行问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就贴息金额,细则明确为:对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非金融企业年度实际支付利息的30%进行贴息,贴息持续时间为2年,单只债券(以相对应的核准文件、无异议函或接受注册通知书为准)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具体为:(一)若某只债券存在分期发行情形,则按照每期的年度利息支付金额确定贴息金额,但每年各期贴息金额台计不超过200万元,2年贴息合计不起过400万元。(二)若发行人同时申请对绿色债券、绿色公司债券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贴息,或发行多只债券的,则贴息金额分别计算,但每年对单个发行人贴息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由此可见,谁有贴息资格,怎么贴息都做出了一目了然的界定。
可以说,此次细则的出台,不仅表明了江苏绿色金融的发展取得了实效,而且可以预见,江苏绿色金融将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推动下得到更深入的发展,进而有效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

 
四个细则的出台表明江苏绿色金融体系得到初步完善
 
问:此次4个细则的同时出台,是否体现了江苏在推动绿色金融方面逐步向整体化、系统性推进的步伐?
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生态环境基础,绿色发展体系是一个系统工程。绿色金融是撬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杠杆。
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该《意见》阐述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意义,并给出了9部分35条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今年8月5日在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表示,绿色金融在全球范围内是一个热点,目前中国绿色金融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表现之一便是“政策框架最完善”,具体体现就是上述这份《指导意见》。
随之,全国各地积极落实。江苏作为东部沿海经济相对发达省份,存在资源与环境瓶颈的严重约束,借助于绿色发展进而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必由之路。
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一篇大文章,既是一个重大理论命题,更是一个重大实践课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深入探讨。2018年1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就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进行第三次集体学习时这样强调。
2018年10月,江苏省环保厅、财政厅、金融办、发改委等9个部门联合推出了《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信贷、证券、担保、发展基金、保险、环境权益等10大项33条具体措施,对绿色金融的发展提出明确的方向,初步构建了适合于江苏的绿色金融体系。
此次细则对绿色债券发行主体、绿色产业企业、环责险投保企业以及绿色担保机构等绿色金融主体予以了相对系统而又具体的政策扶持,是对江苏绿色金融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也践行了总书记关于现代经济体系“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思想。

 
江苏绿色金融将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
 

 问:此次细则将从哪些方面影响江苏绿色金融的发展?

答: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此次细则的出台,不仅表明江苏绿色金融全面进入可操作性阶段,也将整体化、系统性地推动江苏绿色金融的发展。
拿普遍关注的环责险来看,2007年,环责险在我国启动试点,至今已有十余年,但企业参保情况始终不温不火。
为什么政策鼓励甚至“强制”推进的环责险近年来其发展却相对滞缓,我认为主要在于:一是成本压力导致企业投保意愿不强,二是环境污染责任界定的专业性较高,三是险种的覆盖性相对狭义而导致导致险企积极性不高。
此次出台的环责险补贴细则明确,支持对象是“环责险保费补贴政策支持保险标的在江苏省内,且自2018年9月30日起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单位)。承保公司为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且营业场所位于省内,保险合同条款文本须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正式文本。”补贴金额为“对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单位)按不超过年度实缴保费的40%给予补贴。”
可以预计,随着此次细则的落地,江苏环责险的覆盖率将会得到极大提高。浙江省嘉兴市的做法就是一个很好的印证。该市所有区(县、市)均已开展环责险试点工作,凡是参加环责险的企业都能享受政府补贴,政府第一年承担70%的保费,第二年承担50%,第三年承担30%,极大提升了企业投保积极性。
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绿色金融事业部总经理刘景允就认为,现在政策推动力度越来越大,地方政府推出了很多激励政策。这些奖励对于财务费用、中介机构的成本,都有很大的补贴作用。
细则的出台也将带动第三方机构的发展。此次细则对绿色金融产品的落地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进而带动相关第三方机构的积极性,尤其是细则已明确对绿色担保机构的扶持,今后还将会有新的扶持政策的推出。这些都将利好绿色金融领域的第三方机构。

江苏绿色金融将向持续纵深推进
 
 
问:随着此次细则的逐步实施,江苏发展绿色金融还需考虑哪些因素?
答:正如总书记所指出的那样,建设绿色金融体系也需要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深入探讨,不断推进与完善。
随着江苏绿色金融的持续推进,将进一步在专业化、产品创新、部门协同、风险管理等方面下功夫。
专业化方面,例如,环责险的发展还需要政府进一步在政策方面对制度设计和技术标准进行细化。比如,对于绿色债券发行审批的绿色通道制度的安排建立,对于绿色债券投资者的激励措施的具体制定和实施。
产品创新方面,比如,逐步考虑允许绿色资产等高等级的绿色债券作为担保品向人民银行抵押从而进行贷款。
部门协同方面,就像刘景允所说,绿色债券的发展也受到缺乏绿色投资人的制约。因为国内的投资者对绿色债券的偏好,不像国际上那么明显和突出。如果能培养出一批真正的绿色投资人,对绿色债券成本下降的作用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可以适当减免对投资人投资绿债的税收,降低对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的风险权重。
风险管理方面,尽管目前来看,绿色金融所带来的风险远低于传统金融所带来的风险,但随着绿色金融的发展,需要考虑新的金融风险及其应对措施。2017年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提出的“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建立绿色项目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就是对绿色金融风险的防控。
归根结底,要实现绿色金融的效益“最大化”与风险“最小化”,离不开熟谙金融资本运作与绿色产业特征的复合型人才。目前,各类机构在绿色金融方面的人才储备力度待加强,特别是缺少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绿色金融高端人才和技术人才支撑。

本文作者: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 谈鑫、中国经济时报驻江苏记者站 龙昊)

 

附:七部门印发《江苏省绿色债券贴息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等四个文件

 

 

 

025-5818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