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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绿色金融·中研院专访系列之二十六 束兰根:以开拓者的精神迎接绿色金融春天的到来

>2019-8-05

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进入新时代以来,绿色发展被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撬动杠杆,绿色金融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并不断深入推进。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就如何看待与推进绿色金融的话题,专访践行在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第一线的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他说,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关键之年。作为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开拓者与践行者,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开拓,迎接绿色金融的春天,为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

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 束兰根

 

 

绿色金融全面深入推进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发展的理论与实践不仅在国内不断深入,也成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作为国内首家公司制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绿色金融研究院——“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的负责人,站在历史的交汇点,你如何评价绿色金融近年来的发展?

答: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撬动杠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推动下,绿色金融近年来取得了飞速发展,全方位体现在:绿色理念深入人心、顶层设计逐步完善、地方探索欣欣向荣、产品创新层出不穷、理论体系不断丰富、国际合作广泛深入等各个领域。

为此,作为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的积极践行者,我们以开拓者的精神迎接绿色金融春天的到来,为民族复兴而努力奋斗。

 

 

问:请您分享关于绿色金融近年来所取得飞速发展的全方位体现。

答:就如我刚刚所提及的,近年来绿色金融的成绩是全方位的,主要体现在:

其一,绿色金融理念已深入人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成为时代潮流。随着建设美丽中国目标的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绿色发展的任务更加重要而紧迫。

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指明向绿色转型是我国未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

而社会经济的绿色转型,需要充分发挥各类绿色金融工具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绿色金融理念也随之普及,并随着理论与实践的推进而深入人心。

其二,绿色金融顶层设计逐步完善。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自1995年,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贯彻信贷政策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至2016年七部委发布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绿色金融顶层设计逐步完善。由此,2016年是中国和全球的绿色金融元年。

2019年3月,由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联合出台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及解释说明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是我国建设绿色金融标准工作中的又一重大突破。

由此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大力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顶层设计,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逐步探索构建起我国绿色金融体系。

其三,绿色金融的地方探索欣欣向荣。

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路径总体是“自上而下”有效推动与“自下而上”改革创新相结合,协同推进发展。“自下而上”的地方绿色金融探索和改革是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维度。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五省区,选择部分地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开展试点以来,浙江重视平台建设,江西省推动绿色金融能力建设,广东省积极促进金融资源集聚,贵州开展抵质押担保模式创新,新疆促进绿色再贷款、再贴现等。还有很多非国家试点地区,如甘肃兰州新区、江苏南京江北新区等很多地方也积极开展绿色金融的探索。全国各地纷纷开展绿色金融的探索,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副研究员安国俊就认为,试验区不断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也推动了地方金融机构的绿色化转型。

其四,第三方绿色金融机构开始形成。

随着绿色金融的发展,相关领域第三方机构逐渐形成。尤其是2016年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研究探索绿色债券第三方评估和评级标准”的鼓励,进一步强化了独立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当前,专门针对绿色发展的诸如评估、认证、测评、资产与风险管理以及相关研究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纷纷涌现,不仅提升了国家、行业、企业等不同层级的绿色发展能力和水平,而且确保了绿色发展战略落地。

其五,绿色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多次强调要“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为绿色发展服务”。

这一决策为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

就在2019年5月,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通知》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加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基于此,近年来我国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具体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领域的规模快速扩大。

其六,绿色金融市场机会获得突破。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与鼓励下,全国各地纷纷拓展与创新绿色金融市场机会。

2012年,当时的银监会发布了《绿色信贷指引》,列出了绿色信贷支持的12类领域。2015年12月,绿金委又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包含六大类、31小类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及其解释说明和界定条件。2019年3月出台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及解释说明文件(以下简称《目录》),是我国目前关于界定绿色产业和项目最全面最详细的指引。国家层面不断推进绿色发展的同时,地方不断出台实质性激励政策。上下齐心,推动绿色金融市场机会不断突破。

其七,绿色金融理论体系逐步完善。

基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我国是全球首个拥有较为完善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国家。

在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学术研究工作已经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扮演了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固本强基”、“行稳致远”的关键角色。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主编吕今平就认为,中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过程以政府主导和监管部门推动为主,并以专门或部分开展绿色领域事业的金融界、产业界、学术界、自律组织、NGO、媒体等,形成了中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主体。

随着绿色发展的推进,国内绿色金融研究机构的发展速度也在逐渐加快。吕今平在《对于建设绿色金融学术理论体系的几点思考》一文中指出,除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重要机构外,先后有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生态金融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设立,对于绿色金融的学术研究工作展开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务实工作。近期,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长三角绿色价值投资研究院等研究机构也正式成立,为开展更为“因地制宜”的落地化研究发挥了作用。

其八,绿色金融国际化得到强化。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风向标。

在中国的倡导下,绿色金融首次写入杭州G20峰会议程。G20会议对政府通过绿色金融带动民间资本进入绿色投资领域达成全球性的共识。在2017年7月德国G20峰会上,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再次受到全球关注。2018年11月,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与伦敦金融城绿色金融倡议共同发布《“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该原则在现有责任投资倡议的基础上,将低碳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纳入“一带一路”建设,致力于强化对投资项目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动“一带一路”投资的绿色化。

通过G20峰会和“一带一路”建设,中国为全世界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引领全球经济和金融向着绿色、可持续方向前景,推动绿色金融的广度发展。

 

 

以开拓者的精神、专业化态度迎接绿色金融的春天
 

 

 

 

 

 

问:面对绿色金融的全面推进,第一线的绿色金融践行者如何以开拓者的精神迎接绿色金融的春天?

答:上述八个特征表明,我国绿色金融发展已经开始由注重规模增长向各细分领域的深入化、专业化、高质量化发展转型。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第一,刺激政策将进一步接地气。

有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与绿色金融相关的各类政策超过510条,除中央政府外,全部31个大陆省级行政区(除港澳台外)均发布了绿色金融政策,并有20个省级行政区发布了绿色金融专项政策。相比此前政策的框架性与指导性特征,绿色金融的政策将与实际需求更加契合。

第二,绿色金融标准全国的统一性与地方的差异化将越来越值得关注。

近年来,随着绿色金融各项指引与标准的出台与落地,我国绿色金融标准的将逐步统一。与此同时,针对不同的地方发展环境与需求,绿色金融标准的地域化特征或更加凸显。

第三,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更加丰富,更需要人才、实践与理论探索。

作为绿色金融理论与实践的践行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把绿色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扎扎实实写在祖国的山川大河上。

 

本文作者: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 谈鑫、中国经济时报驻江苏记者站 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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