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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绿色金融·中研院专访系列之二十五 束兰根:欧盟可持续金融加速发展,打通国内国际绿色金融标准时不我待

>2019-7-30

今年6月18日,欧盟委员会技术专家组(TEG)连续发布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以及《自愿性低碳基准》三份报告,在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上,欧洲迈出了至关重要一步。 

对此,江苏省金融业联合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董事长兼院长束兰根认为,报告的发布,释放了欧洲在加速可持续金融发展上强烈政治信号,将极大帮助引导资本流向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的资产。

记者:我们了解到,近年来,欧盟先后出台多份报告关注可持续金融,2018年1 月底,欧盟可持续金融高级专家组发布总结报告,提出了适用于欧盟发展可持续金融的多项建议。紧接着的3月,发布《可持续金融高级专家组最终报告》,相当于欧盟版的可持续金融路线图。今年6月又连续发布《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欧盟绿色债券标准》、《自愿性低碳基准》三份报告。这些报告的发布,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能否和我们简单阐述下报告内容?

束兰根:首先,可持续金融作为一个专有名词,最早出现在联合国环境署面向各国财长发布的一份报告里。具体到金融领域,可持续金融也称为金融可持续发展,是指金融体制和金融机制遵循无浪费、无破坏性两项基本原则,将可持续性作为考量指标纳入金融体系,从而引导资源流向具有更强包容性和持续性的市场活动中。这实际上也是对绿色金融理念能长期有序推进的另一种形象表达。

其实,欧盟早在1972年便通过了第一个环境行动计划。《欧洲联盟运作条约》要求委员会提出的所有建议都包括高度的环境保护。2013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应对气候变化的欧盟战略。2014年,欧洲理事会就2030年气候和能源目标达成一致。2015年,作为《巴黎协定》的一部分,欧盟签署了新的全球适应目标,并致力于制定由联合国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确定的更广泛、更相互关联的政策议程。2018年11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其战略长期愿景《现代经济竞争和气候中立2050》。目标按照《巴黎协定》的要求,在2020年初之前通过并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交一项架构宏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欧盟处于全球金融体系改革的最前沿,在政策和理念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2018年3,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可持续发展融资行动计划》。这是欧盟为推动可持续金融发展而迈出的实质性的一步。《行动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将可持续投资的定义界定清楚,主要内容涵盖3大目标下的10项行动策略,22条具体行动计划,且每条具体行动都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

而要大规模动员资本促进可持续发展,最紧迫的工作莫过于确定可持续性的含义以明确经济活动的分类。需要一个技术上健全的分类体系,以明确什么是“可持续”。此次《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的发布,提供了一种实现工具,很容易对投资者有用,可以使资本市场识别并响应有助于实现环境政策目标的投资机会。提出了一个评估气候变化适应的重大贡献的框架,和一份可以对减缓气候变化作出重大贡献的经济活动清单和对其他环境目标不造成重大损害的标准。 

《方案》将为政策制定者、行业和投资者提供实用性工具,明确哪些经济活动具有环境可持续性,帮助资本市场识别有利于实现环境政策目标的投资机会。通过建立标准,让市场参与者更有信心、更轻松地投资于可持续发展。

当前,绿色债券为债券投资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透明度,并使我们能够以一种以往主要由股票投资者保留的方式参与公司战略,还使债券市场成为绿色和气候减缓融资的强大力量。同时,欧洲绿色债券市场也面临诸多发展难题,如缺乏合格的绿色项目和资产:大多数由绿色债券融资的绿色资产都是在可再生能源、房地产、绿色交通或可持续水资源管理领域;发行人只有在不产生额外风险或债务的情况下,才会继续发行绿色债券;对于拥有绿色资产的公司来说,发行绿色债券意味着与标准债券相比,成本降低有限等,《欧盟绿色债券标准》得发布,将极大鼓励银行设法提高绿色资产的定价、投资者增持欧盟绿色债券、金融机构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

上述几份报告将作为《欧盟可持续金融行动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欧洲金融领域新监管框架的制定基准。

记者:当前,绿色发展受到世界广泛关注,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增长迅速。今年3月6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作为我国界定绿色产业和项目最全面最详细的指引,此次欧盟出台的《欧盟绿色债券标准》有何特别之处,对绿色债券发行市场有何影响?

束兰根:绿色债券是国际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最成熟,同时也是影响最广泛的创新性融资工具。2016年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启动后,发行规模迅速增长,一跃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境内绿色债券累计发行84只,发行规模1311.81亿元,发行数量及规模较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大幅增长75%和150%。

此前我在重要场合多次呼吁,“尽快建立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相统一的分类标准体系”。2018年12月7日,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在北京成立。绿标委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自律管理协调机制落地运行,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年3月,《指导目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绿色发展从全面探索阶段迈步进入有序高速阶段。

《欧盟绿色债券标准》的最终目标之一是将大量资金流向绿色项目,此次发布的《标准》,内容详尽,规定了绿色债券定义、标准范围、目标、核心内涵等,附件中还列出了绿色债券框架模板,为进一步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和加速资本流向欧盟环境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中,提供了与欧盟分类法保持一致的更清晰的定义,提高了市场识别项目的能力,鼓励新的发行人进入市场,扩大了符合条件的经济活动和支出的范围。同时,欧盟标准将允许系统收集可持续发展机会和潜在风险的可比数据,尤其是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数据。再加上TEG对信息披露的建议,《标准》将促使绿色债券市场以更高的效率运作,将为大约6,000家欧洲上市公司、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指导,以确保私人资本在促进气候适应型经济转型和弥补资金缺口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增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记者:绿色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五大新发展理念之一,具体到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过程中,不同监管口径下相同的项目或产品的分类标准不统一,引起了国际市场参与者的困惑和质疑,已经影响到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进程,您如何看待绿色金融债券及相关标准的国内国际统一问题?

束兰根:绿色金融的发展,必须要考虑整个全球金融体系的利益,找出背后的经济动机,让整个行业更乐于投资绿色项目。目前,全球的机构基金规模已达100万亿美元,但是其中只有1%投向绿色项目。要想让这个比重稳步提高,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提出了打造“绿色丝绸之路”的理念,要推进这一目标建设,不仅国内要建立完善的绿色标准,更需各国紧密合作。我国发展和开放绿色金融债券市场潜力巨大,但标准的不统一限制了外国投资者的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大量绿色基础设施投资,但在融资方面同样面临诸多障碍。

由于各国的国情和政策导向不同,导致各国绿色金融标准缺乏可比性,交易对手之间没有“共同语言”,由此产生较高的绿色资产识别成本,严重阻碍了绿色资本的跨境流动和全球绿色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推动提升绿色标准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应该成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统一的可持续金融标准体系,将全球或者是国际上的绿色债券、绿色融资的标准与各个国家的绿色标准相协调已成当务之急。

2018年12月,中欧联合发布《探寻绿色金融的共同语言》白皮书,提出在中欧绿色债券标准之间建立较为清晰的标准比对和转换机制的建议,体现了这两大积极追求绿色化的经济体共同推动全球绿色金融发展的努力。欧洲和中国开展绿色金融标准一致化工作,对于资本市场跨境绿色融资和投资快速发展,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巴黎协定》,以及实现全球气候变化目标意义深远。 

当然,制定统一标准时,在坚持加强信息披露,使风险透明化的同时,对于绿色金融的界定标准不能一概而论。不同国家、地区因文化传统、能源结构、社会发展阶段与政策推行方式不同,对于“绿色”的定义存在客观差异,需系统考量、科学设置指标,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产生更大的综合效益。 

 

本文作者: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副研究员 谈鑫、中国经济时报驻江苏记者站 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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