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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绿色金融支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调查与思考

>2019-5-31

绿色金融支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调查与思考

——以江苏省泰兴市为例

摘要:十八大以来,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发展绿色金融”。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下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对绿色金融发展提出系统性要求。本文针对江苏泰兴地区化工产业较为发达的实际,阐述了当地绿色金融支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做法,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绿色金融供给不充分,配套服务机制不健全、商业可持续难度大等问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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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地区的先进经验,提出了下一步的政策建议。

一、泰兴市绿色金融支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做法

长期以来,江苏泰兴市化工产业发展迅速,由此带来的生态环保问题日益突出。为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泰兴从加大绿色金融供给入手,充分发挥金融资源在调结构、转方式方面的导向和支撑作用,推动化工产业绿色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19年3月末,泰兴市绿色贷款余额26.9亿元,同比增长108.32%。

(一)凝聚各方共识,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组织推进体系。一是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主导作用。泰兴市政府出台了《泰兴市发展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积聚绿色金融资源、完善配套支持体系、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创新等三大方面措施,建立了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定期发布、财政政策奖补激励和风险责任分担机制,明确对落实绿色信贷要求的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补助。二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人民银行与环保部门签订《发展绿色金融合作协议》,联合编制《绿色金融》电子期刊,搭建起绿色信息共享、双向合作平台。环保部门及时将企业环评、排污许可申领、节能减排等信息,通过电子期刊及时向金融机构推送,并对关键信息进行重点提示,解决银企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三是强化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泰兴市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联合签订《共同推动泰兴市金融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绿色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20家商业银行签订《发展绿色金融支持“263”行动公约》,明确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促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主体责任,引导金融机构将绿色要素纳入化工企业信贷业务全流程。

(二)搭建服务平台,初步构筑了绿色金融配套服务体系。一是探索绿色贷款统计工作。人民银行泰兴市支行主动探索建立了绿色贷款统计制度,定期收集金融机构支持的绿色项目、绿色企业、融资金额和融资方式,加强全口径绿色金融业务的统计分析。二是启动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认定评价工作。加强与联合赤道等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沟通,探讨绿色认定标准和指标体系,探索建立标准化的绿色企业(项目)库,组织78家化工企业试点入库。三是加大绿色金融宣传力度。编写《泰兴市绿色金融创新十大优秀案例》,强化绿色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参加绿金委绿色金融专题培训班,深入了解绿色金融的最新政策要求和导向;开展对园区乡镇招商部门负责人和重点企业的绿色信贷产品宣讲,组织化工开发区企业进行绿色金融专题培训,让园区广大企业了解和掌握政策,熟悉融资产品。

(三)聚焦产业特色,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一是发展排污权质押等基于环境权益的金融产品。截至目前,泰兴市排污权抵押贷款余额近1亿元,帮助23家企业盘活环境权益类资产。二是创新绿色信贷服务模式。农发行以项目贷支持泰兴自来水PPP项目。中国银行依托 “固废贷”,向泰兴苏伊士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发放贷款1.2亿,支持企业危废物处置项目顺利建设投产。泰兴农商行推出“绿色工厂贷”,用于支持小微企业节能环保设施的新建改造,可免抵押担保,最高授信可达1000万元;成功发行全市首单、全省农商行系统第二单绿色金融债券3亿元,全部投向污水处理、环境治理、技术改造等8个绿色项目。三是大力发展并购业务。原泰兴凯力克钴业公司由于自身实力有限,生产技艺水平不高,抗风险能力弱,生产经营面临较多困难。工商银行泰兴分行为其推荐了行业内龙头企业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并购贷款及配套调查服务,大大提升了企业综合竞争力。四是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2018年以来,泰兴市有68家化工、电镀、医药类企业办理了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116万元,承担责任风险1.14亿元,部分商业银行把企业参保环污险作为授信政策的重要参考内容。

二、存在问题

(一)绿色金融组织推进合力尚未形成。一是政银企各方对绿色金融工作认识均存在不足。泰兴市政府虽然出台了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但没有具体实施细则,支持措施尚未得到有效落地。商业银行对绿色金融概念认识不足,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的专业能力和人才储备都还比较欠缺。化工企业绿色发展理念尚未完成形成,融资需求多用于扩大再生产,对技术升级、污染防治方面的信贷需求较少。二是绿色金融专业机构缺失。泰兴绿色金融参与主体较为单一,主要为辖内商业银行。没有形成绿色证券、绿色基金、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也没有建立绿色信贷的配套评估机构。三是绿色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虽然人民银行与环保部门联合通过编制《绿色金融》电子期刊的形式共享信息,但该方式时效性不高,只能作为阶段性的信息共享渠道,没有形成系统、实时、动态的信息共享载体。此外,环保部门尚未建立环保政策和信息的统一管理与发布机制,金融机构无法准确掌握挂牌督办企业、限期治理企业、污染关停企业及环境友好企业名单和企业环境评价等信息。

(二)绿色金融的政策引导及扶持机制有待完善。一是绿色金融激励政策不够。绿色金融产品普遍存在融资成本较高、期限较长,收益较低、风险高等问题。利用好财政资源特别是政府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风险补偿、信用担保以及发展绿色产业基金等举措,是充分降低绿色项目的融资成本和风险水平的关键。但泰兴目前仅有少量针对绿色信贷产品的奖补措施,在环境权益类融资、科技金融、绿色债券等新型绿色金融工具推广应用方面的激励措施仍为空白。二是绿色项目库建设仍在起步阶段。建立绿色项目库是优化银企对接渠道,降低贷前调查成本的有效途径。但由于目前绿色信贷政策标准多为综合性和原则性意见,缺乏具体的绿色信贷分类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并且部分信贷政策标准较为抽象,泰兴绿色项目库入库企业明显不足,部分优质企业因存在争议而迟迟无法入库。三是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估体系。绿色信贷在实施过程中实施细则和方案不明确,政策效果难以量化考核和评估。绿色信贷统计主要靠各行手工上报,各行在贷款的分类和认定上也存在异议。如化工企业用于购买新设备或建立新厂房的项目贷款,其上述行为的确推动了技术改进,但其是否纳入绿色金融统计缺乏相关依据。

(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力度有待加强。一是绿色信贷准入门槛较高。很多符合绿色环保条件的小微型企业由于前期资本积累不足,无法获得信用贷款又难以提供合格的抵押品,同时银行业机构又缺乏针对小微企业的绿色信贷增信措施,导致企业难以获得授信或授信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小微型企业进一步发展,阻碍绿色信贷执行效果。如江苏天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典型的环保污染治理企业,符合商业银行绿色准入标准,但该企业厂房为租赁厂房,且无其他抵质押资产,向多家银行申请授信均以失败告终。二是具有特色的绿色信贷产品不多。当前泰兴各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产品多以传统的流动资金、项目贷款等为主,总体仍属传统信贷产品,同质化、碎片化特征较明显,尚未形成具有品牌效应的地方特色产品,绿色发展基金、企业绿色债券等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三是绿色金融商业可持续模式有待挖掘。绿色项目往往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但对于实施主体来说往往是“投入大、回报低”,商业可持续问题较为突出,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创新意愿不强。

三、国外主要国家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做法

绿色金融发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国家为化解工业化所带来的污染防治问题,在绿色金融方面做出了十分有效的探索,其形成的经验值得借鉴参考。

(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是发展绿色金融的前提。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各国在推动绿色金融政策完善方面均做了不同程度的探索,为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美国在成立国家环保局(EPA)以来,在1976-1986十年间先后推出了《资源保护和恢复法案(RCRA)》、《全面环境反应,补偿和债务法案(CERCLA)》、《超级增补和再授权法案(SARA)》等三部环境保护法案,对绿色信贷行为提出了明确的要求。2013年美国马萨诸塞州自主发行免税绿色债券,债券投资者可免征所得税,所得资金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英国政府出台了“贷款担保计划”,重点为缺少抵押担保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在确定最终担保比例和还款的过程中,企业的环境因素被作为重要的参考标准。德国政府出台专门政策,对环保、科技创新技术、节能项目,予以一定额度的贷款贴息,对于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可以给予持续10年、贷款利率不到1%的优惠信贷政策,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以贴息补贴。

(二)加快专业化金融组织建设是发展绿色金融的关键。绿色金融产品投入期长、回报率低、外部性较强,现有商业银行积极性不高。发达国家在促进绿色金融专业组织方面开展了尝试,形成了一定的经验。20世纪80年代后期,德国成立了世界第一家绿色金融专业银行,命名为“生态银行”,重点资助促进环境保护的投资项目和工程。该行对中小企业融资专门设立了“KFW环保贷款项目”和“KFW能源效率项目”等,根据开户行信用等级确定开户行总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不同地区贷款额度不同。如果对于个人使用可再生能源的项目,还款期限还可灵活,利率也可以浮动。该银行自2014年启动绿色债券发行以来,到2015年已累计发行40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绿色债券发生体。英国政府于2012年10月投资成立了全球首家“绿色投资银行”(GIB)。GIB目前由英国政府全资控股,政府初期划拨38亿英镑供其在2016年3月前投资绿色项目。GIB重点是促进英国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型,并优先投向海上风电、垃圾发电、能效等重点领域。

(三)深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是发展绿色金融的根本。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打造契合绿色发展需求的绿色金融产品是促进绿色金融商业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美国花旗银行与夏普电气公司合作,向购置民用太阳能产品的客户提供低息融资贷款,并在住房抵押贷款中将省电等节能指标纳入贷款申请人的信用评分体系。美国新能源银行为绿色建筑项目提供专门的贷款优惠,并与光伏技术供应商合作,推出“一站式太阳能融资”贷款。美国富国银行为LEED认证的商业建筑项目提供“第一抵押贷款”和再次融资。此外,美国还推出了绿色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和绿色债券等。日本政策投资银行大力发展促进环境友好经营融资业务,该业务运作模式为:通过该行自行开发的环境经营评价系统,对申请环保贷款企业的环境绩效予以评分,根据评价结果,向环保方面表现优异的企业提供环保专项低息贷款,支持企业增加环保投入。2007年,日本政策银行在环境省的大力支持下,再次推出了环境评级贴息贷款业务。

 四、政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引导,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投入。一是加大货币、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将宏观审慎管理、再贷款、再贴息等政策工具与绿色金融创新挂钩,调动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工作的积极性。对金融机构发放的技术改造、节能减排、循环经济、低排放等绿色贷款项目给予一定的增量奖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工具创新。二是建立绿色金融政策效果评价制度。研究制定《泰兴市绿色金融政策效果评价办法》,从绿色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基础设施、金融创新、工作质效等方面,多维度、多层次评估绿色金融政策效果。同时,建立覆盖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综合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全面、动态掌握绿色金融成效,统计结果作为实施绿色金融政策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绿色金融发展的配套服务机制。一是建立绿色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市政府牵头的泰兴绿色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协作,统筹组织推进、信息共享、政策激励、考核评价等绿色金融重点工作,及时协商解决绿色金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绿色金融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大绿色金融组织的引进力度。出台扶持绿色金融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绿色金融机构招引力度,对于进驻泰兴的绿色金融机构加大奖补力度,力争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绿色金融组织和人才队伍。三是推动绿色企业项目库建设。加强与第三方评估的机构的合作,尽快制定绿色企业认定评价标准,与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流程相契合,争取将绿色项目库打造成集绿色信息共享、绿色项目发布、绿色融资撮合的标准体系,形成泰兴绿色金融的特色品牌。四是营造良好的绿色金融发展环境。建设环境、安全违法违规信息平台,为绿色信贷发展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绿色发展环境。

(三)加强产品创新,强化贴合产业实际需求的绿色融资模式创新。一是引导金融机构在信贷投放中加大对环保因素的考量。引导金融机构制定绿色化工企业贷款授信指引,对高污染、高能耗的化工企业严格禁止准入,提高授信的精准度。适度增加对化工企业技改、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授信额度,提高对该类贷款的不良容忍度,落实差别化的信贷政策。二是创新绿色信贷抵质押担保方式。大力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探索节能项目收益权、排污权、用能权等环境权益及其未来收益权类质押融资模式。三是加快绿色债券发行工作。继续推动法人开展绿色金融债发行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化工企业利用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四是探索建立环境权益投融资交易平台。搭建区域性交易平台,有序开展环境权益现货交易,稳妥推进环境权益远期交易,搭建多层次的环境权益投融资交易机制。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泰州市中心支行 副行长   褚应前

转自:中国金融信息网

来源: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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