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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全国生态状况总体呈改善趋势

>2018-10-07

9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书记庄绪亮,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主任王桥,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首席专家高吉喜出席发布会,崔书红介绍了2010-2015年全国生态状况变化遥感调查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绿盾2018”专项行动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关注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在当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全国生态状况变化(2010-2015年)调查评估是生态环境部与中国科学院联合开展的一项重大生态国情调查评估工作。这项工作于2017年2月启动,范围包括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时段为2010至2015年。

他表示,从调查评估看,生态状况总体呈改善趋势,但受到工矿建设、资源开发、城镇和农田扩张等影响,生态空间被大量挤占、自然岸线和滨海湿地持续减少,局部区域生态退化等问题严重。全国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生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保护与发展矛盾依然突出。

生态环境部卫星中心主任王桥介绍,城镇面积持续扩大是京津冀地区和长江经济带所面临的共同问题。2000至2015年,京津冀地区城镇生态系统面积持续增加,由1.79万平方公里增加到2.32万平方公里,增幅为29.7%。长江经济带城镇面积增幅为84.1%,年均增幅达5.6%。

他说,京津冀地区存在水资源量短缺严重制约区域生态安全,河流断流和湿地萎缩依旧突出的问题。调查评估结果表明,京津冀地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9。自2000年以来,除个别年份(2012年)因水资源总量较为丰沛外,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均超过100%,远超国际通用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安全界限。全年存在断流现象的河流比例约为70%。

长江经济带存在着中下游自然岸线开发强度大,滨岸带生态风险较大的问题。调查评估结果表明,长江自然岸线保有率仅为44%,自然滩地长度保有率仅为19.4%,长江岸线利用率为26.1%。部分长江岸线被砂石码头和小散乱码头、造船厂和船舶修理厂以及化工企业占用。

此外,生态环境部还指出了部门近期的重点工作。

一、生态环境部机构改革稳步推进

  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我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部机构改革,4月16日完成生态环境部挂牌,4月20日基本完成机关人员以及部分事业单位转隶工作。8月1日由中办、国办印发的生态环境部“三定”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我部机构编制能力,在机构设置方面,内设23个司局级机构,增设了海洋生态环境司、应对气候变化司、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等机构,优化组建了综合司、法规与标准司、科技与财务司、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等。

  截至目前,我部各司局设置已基本就绪,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已经到位。同时,我部已制定“三定”规定细化方案,正在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备案。编制上报了《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

  二、深化环评审批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我部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助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主动与相关部委和地方环保部门对接,建立国家层面重大项目、地方层面重大项目、利用外资重大项目等3个项目环评工作台账,全面掌握重大项目环评工作的需求和进展。

  二是定期调度环评工作进度。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项目环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进度。

  三是对年内拟开工项目,实行即到即受理,即转办评估,提前开展现场踏勘,同步开展审查,环评审批时间压缩一半。

  截至目前,我部审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25个,平均时限30个工作日左右。同时,我们在调度中也发现,部分建设单位还存在环评文件编制缓慢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我部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妥善处理好建设和环保的关系。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指导督促项目优化选址选线,采取优先避让措施;确实无法避让的,要求建设单位尽量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跨)越。

  二是加强对地方审批项目的调度和指导,围绕审批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帮助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依法加快环评审批。

  三、部分城市上半年水环境质量达标工作滞后 

  为推动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加快整改,生态环境部重点针对年度水环境质量约束性目标,近日组织召开2018年上半年水环境质量达标滞后地区工作调度会。

  自5月召开第一季度调度会后,各地积极开展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效果。第一季度参加调度会的73个地市中的42个退出了滞后地区名单,但仍有31个地市工作进展缓慢。其中,鞍山、四平、哈尔滨、昆明4个地市第一季度和上半年滞后问题均比较突出,劣Ⅴ类断面数量较多,或距离年度目标差距较大,水环境质量改善不明显,甚至呈恶化趋势。齐齐哈尔、唐山、沧州、七台河、通辽、德阳、黔东南、玉溪等8个地市因第二季度水质变差,首次列入滞后地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开展滚动调度管理,按季度发布达标滞后城市名单,督促有关地区采取切实措施,推动水环境质量好转。
 

来源:中国金融信息网
转自:复旦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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