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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引领产业未来

南京拿出50亿元设“科创基金” 做科技创新企业的“天使投资人”!

>2018-9-19

近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创新名城建设,南京市政府分期出资不低于50亿元,设立市级科技创新基金(以下简称“科创基金”),在《南京市级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经南京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出台了《南京市市级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科创基金用在哪?

科创基金主要用于支持“两落地、一融合”、新型研发机构及其项目培育、创新型企业和产业培育、人才引进项目培育等,以新型研发机构为主阵地,大力培育科技创新型企业。

 

科创基金设立的目的是什么?

  • 科创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合规管理、绩效评价”的原则运作。

  • 基金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通过政府引导带动社会资本,集聚各方资源投向早期科技创业类企业,解决科技企业初创阶段融资难的问题。

  • 以紧紧围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创新型企业培育为目标,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与撬动作用,为创新名城建设提供更多金融活水。

  • 基金还将建立市区(园区)联动机制,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储备项目库。

科创基金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投资方式
 

 

科创基金的投资方式包括合作子基金投资、直接投资和跟进投资,以合作成立子基金投资为主,直接投资、跟进投资为辅。合作子基金投资中更加以引导成立天使基金为主。基金投资的领域限制较少,围绕科技创新是最核心的要求。

 

科创基金与其他投资者同股同权,在出资额度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投资退出主要采用协议转让、公开市场转让、到期清算、并购、回购、上市等方式。在投资服务上我们还将积极探索项目导师辅导机制,加速项目培育成长。
  

管理机制
 

 

科创基金成立由市长担任主任委员的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年度投资重点及方向,审定基本管理制度,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监督考核基金运行效果。管委会在市科委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管委会日常管理协调工作,贯彻执行管委会各项决议,组织科创基金运行绩效考核评价。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

 

市创新投资集团受托作为管理机构,负责科创基金运作管理。

    

投资政策
 

 

合作子基金投资

 

科创基金重点鼓励与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及新型研发机构群合作成立天使子基金,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的专业能力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作用,推动子基金投向我市具有高成长性的早期科技创新项目。

 

何为天使项目?

  • 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生物医药领域企业不超过5年);

  • 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

  • 公司人数不超过50人;

  • 公司股权融资次数不超过2次;

  •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研发能力。    

 

基金规则要点:

  • 天使子基金规则

    规模2亿,出资比例低于50%,存续期可达10年,管理费率不超过3%。基金的项目投资数量要求不低于12个,其中70%须为天使项目,并投向或逐步导入南京。子基金返投南京的金额不低于科创基金的实际出资额。

  • 科创子基金规则    

    规模不超过5亿元,出资比例不超过30%,存续期不超过8年,子基金返投南京的金额比例不低于科创基金出资额的两倍。科创基金参股的子基金及普通合伙人须在南京市内注册科创基金不做第一大股东,原则上不参与合作子基金的运营管理。向科创基金申请设立子基金,以社会资本募集完成为前提。子基金对单个项目的累计投资一般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子基金由本市域内的商业银行进行托管。此外,科创基金的子基金及管理人需符合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满足基金业协会行业监管的相关要求,子基金的管理团队应当具有较好的投资管理业绩。     

科创基金在退出时设置了较为优惠的条件,在子基金投资符合上述各项规定要求的前提下,科创基金参股天使子基金所取得的全部投资收益,最高80%用于奖励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合作出资方。参股科创子基金所获得的投资超额收益最高50%用于奖励子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合作出资方。

 

直接投资和跟进投资

 

科创基金投资参股不控股,持股比例一般不超过30%,且不做第一大股东,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直接投资和跟进投资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跟投对象:

科创基金的跟投主要是跟随区(园区)科创基金、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平台以及国有研发机构、社会投资机构、具有银行背景的金融投资机构等同步投资本市域内实体企业。

 

奖励政策:

直接投资项目投资及退出应按规定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值作为投资和退出的价格依据。取得投资收益部分50%可用于奖励该项目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30%用于奖励与新型研发机构有股权合作或出资的高校院所。

项目跟投按照领投机构的投资价格和协议约定退出方式进行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领投方的投资金额。在退出时,可优先转让给被投资企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以及上述领投机构。其中,参股注册地在南京的天使投资形成的股权5年内可原值向创业团队转让。科创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部分50%用于奖励被投资企业的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20%用于奖励以上领投机构。

图解:《南京市级科技创新基金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南京发布  南京日报
转自:江苏省政府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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