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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解读 | 国务院发文: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1-2-24

​解读人员

苏雪怡  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顾   蔚  中研绿色金融研究院院长

 

据中国政府网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之间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意见》从生产、流通、消费、基础设施、绿色技术、法律法规政策等六个方面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出了部署安排,并明确了85项重点任务。

在能源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在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方面要求,要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2020年4月国家能源局曾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已为中国能源体系朝绿色低碳化方向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本次《意见》的建议下,未来中国还将继续着重考虑对电力等重点产业进行有效的结构调整,引导重点单位转型化生产方式,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减少碳排放强度。从因地制宜角度建议,云南、青海等地有着丰富的水能,应不断加快对金沙江和雅砻江水电基地的开发建设,高效投运乌东德、白鹤滩等大型水电站;稳步开发江苏、山东等地的海上风电产业,积极推进分布式风电;大力建设青海格尔木、新疆哈密等大型太阳能发电基地,优化太阳能电力能源产业结构比例。

在绿色金融方面,《意见》指出必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在绿色债券顶层设计层面强调,要统一绿色债券标准,建立绿色债券评级标准,推动国际绿色金融标准趋同,意味着绿色债券标准将有望加快实现国内统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中国绿色债券存量8132亿元,居世界第二。随着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推进,发行规模近年来一直稳居全球前三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引起了境外大量投资团队的兴趣,但国内对绿色债券的定义始终与国际绿债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也进一步影响了境外投资团队对中国绿债的投资参与度。

2020年7月人民银行、发改委和证监会曾联合发布《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其中将化石能源清洁利用的相关项目剔除,这一举措充分展现了中国为实现与国际绿债标准接轨的决心,也为境外投资团队参与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创造了条件。在《意见》的指导下,未来待《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新版目录正式发布后,将加快实现国内各类绿色债券标准的统一,或将进一步实现与其他国际绿色金融产品的标准的接轨与统一,这将促进各类绿色金融产品之间的融合。

在认证和统计方面,《意见》表明要进一步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制度建设。开展绿色标准体系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形成全面系统的绿色标准体系。2017年以来,相关部门先后在六省九个市(州、区)建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持试验区在绿色金融政策架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开展一系列探索。然而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普遍存在绿色标准、绿色项目认证体系等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实际操作过程中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绿色企业的效率参差不齐。本次《意见》的发布再次着重强调了对绿色标准体系的统一,未来应通过考虑短期和中长期目标衔接,完善绿色金融、绿色认证等绿色标准体系的建立,形成与绿色发展相协调的政策措施,助推绿色低碳等绿色新领域的发展。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中曾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的绿色标识使用信息平台,凡使用绿色标识的认证活动,相关绿色认证评价依据及符合性信息应在信息平台上完成报送。”因此,未来在完善统计监测制度的同时,按照《意见》第二十五条的要求,还需强化统计信息共享。通过信息平台的公开共享,可以有效促进各类绿色金融产品的信息交换,尽可能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切实为绿色标准及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信息化支撑。

在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的法律政策体系层面,《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健全碳排放权等交易机制,加快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等制度。2020年12月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特别强调:“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在《意见》正式发布的背景下,基于《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和7省市试点碳市场以及欧盟碳市场经验,应逐步加快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的初始分配、后期有偿分配、有偿使用等机制的建立,适时允许境内外市场投资者参与中国碳市场的交易,为配置碳资产提供更多的有效途径,或将进一步促进整体绿色交易市场化机制的建立。

总体来看,《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目标,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从这一统领性目标看,《意义》的出台,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中,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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