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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动态 | 碳中和债推出 马骏:碳中和金融产品实现重要创新

>2021-2-11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支持疫后绿色复苏和低碳转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项下创新推出碳中和债,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具有碳减排效益的绿色项目,且需明确披露碳减排等环境效益信息,确保碳减排效益“可计算、可核查、可检验”。2月9日,南方电网、三峡集团、华能国际、国家电投集团、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等6家企业注册的首批碳中和债成功发行。首批项目均为2年及以上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金额64亿元。项目募投涉及多个领域,其中风电项目4个,水电项目4个,光伏项目2个,绿色建筑1个,均为低碳减排领域。根据评估认证报告,6只碳中和债对应支持的绿色项目预计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4164.69万吨,可节约标准煤2256.79万吨,可减排二氧化硫2.09万吨,对应项目碳减排效果较为明显。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主任马骏表示,2020年,习主席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彰显了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的坚定决心。在碳中和愿景下,创新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产品,是未来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的重要发展方向。

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首批碳中和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对于我国碳中和金融产品创新有重要的参考意义。碳中和债的推出,体现了交易商协会、发行企业和主承销商等机构全面践行碳中和号召、从自身做起推动低碳零碳发展的初心,也体现了金融机构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从首批项目和初步机制设计来看,碳中和债作为绿色债券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用途更加聚焦、项目遴选更加精准,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有助于促进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低碳领域。

下一步,我们应该进一步明确碳中和项目边界,完善绿色金融标准,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中欧可持续金融标准的一致化。同时,要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尤其是与投资项目的碳排放相关的信息和金融机构的碳足迹。在首批碳中和债的基础上,加快其他领域与降低碳足迹相关的金融产品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实现30·60目标。

 

来源:绿色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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