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宣布已获得碳排放权交易资格后,中金公司、华泰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东方证券、中信建投、华宝证券6家券商也发布消息,宣布公司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获得证监会无异议函。至此,可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券商达到8家。
对于券商的加入,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准许券商进场与现阶段国内碳市场发展相呼应,对外释放了金融监管部门主动稳妥支持国内碳市场发展的积极信号,对日后提升碳市场活跃度与流动性将起到积极作用。
传递监管支持信号
上述券商均在公告中称,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要求,以服务实体经济、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推进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为目标,合规、审慎开展业务,并将相关业务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其实,券商参与碳市场并不是新鲜事。德勤中国碳团队介绍,中信证券于2014年、国泰君安证券于2015年就收到证监会批准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随后上述机构均在相关领域开展了众多尝试。
据《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了解,国泰君安于2016年正式涉及地方碳市场的碳配额交易。尝试开展的业务包括在上海、北京等碳交易所开户成为自营会员;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开发交易业务;尝试借碳、置换以及做市商交易等模式。2022年,国泰君安落地证券业首单挂钩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的场外期权交易,并作为交易机构,参与香港国际碳市场Core Climate交易平台的首批交易。中信证券在2021年加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文本工作组和碳衍生品工作组,与交易商协会共同探讨建立标准化碳排放权衍生品交易市场。
本次证监会出具无异议函的更大意义在于对外表达了支持的态度。“证监会对这些证券公司在境内合法交易场所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无异议,表示证监会对券商碳排放权交易参与范围的态度放宽,对日后提升碳市场活跃度与流动性、重视碳金融发展释放了积极信号。”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院长王遥表示。
我国双碳政策是“1+N”政策体系。德勤中国碳团队进一步介绍,统领全局的“1”即《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此次券商获得无异议函,是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具体落实。
同时,正在征求意见的《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修改稿)》中不仅重申了这一点,更进一步提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因此,对于券商加入碳市场的安排正是国家相关政策稳步推进的体现。”德勤中国碳团队表示。
有助于改善交易潮汐现象
自2021年7月16日开启以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广受资本市场关注。第一个履约周期运行情况良好。据生态环境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第一个履约周期共运行114个交易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1.79亿吨,累计成交金额76.61亿元。总体履约率为99.5%,1833家足额清缴,178家部分清缴。
虽然起步良好,但是国内的碳市场存在“交易主体较少、 交易较低”等问题。据悉,目前碳交易市场的交易率仅有2%。
“目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相关法规政策,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暂不允许机构和个人参与碳交易,只允许控排企业间交易。”中国人民大学生态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蓝虹介绍,目前进入的控排企业只有电力行业,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162家。尽管监管部门提出要在2022年新增八大行业,但由于发现了一些数据造假事件,所以碳市场暂时没有扩容。
“与国际上一些成熟碳市场相比,我国碳市场交易潮汐现象明显。”王遥表示。交易潮汐现象,即全国碳市场临近履约期市场活跃度相对较高,但其他时间活跃度较弱。
王遥以国际碳市场情况为例,做了进一步说明。国际层面上看,欧盟碳市场(EU-ETS)保持了较高的市场活跃度和有效性,控排企业、金融机构及其他市场主体均可以便捷地参与碳交易,形成信息充分博弈后的市场均衡碳价格以有效引导减排实践与投资;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碳市场和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的配额拍卖市场向所有具备相关资格的主体开放,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个人、非营利性机构等,对外国公司参与配额竞拍也无特殊限制。多元化市场主体的交易动机、风险偏好、价格预期、信息来源不同,尤其是不同控排企业在边际减排成本上存在差异,更易于形成相对公允、合理的碳价格远期曲线,发挥碳价信号对低碳投资与减排实践的引导激励作用。
德勤中国碳团队也表达了相同的看法:“单纯看交易活跃度指标,我们的活跃度确实比成熟碳市场低,尽管我国碳市场配额规模45亿吨,欧盟碳交易市场不到20亿吨,但欧盟碳交易的换手率却是我国的100倍。”
不过,德勤中国碳团队认为这是碳市场建设的必然过程,“欧盟碳市场是从2005年建立发展到今天的,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改革和机制建设,市场的活跃度是整个经济社会各方面反映出来的结果。”
券商参与碳交易,则加速了碳排放权交易的流通性,并能促进碳排放权价值的市场实现。王遥认为,券商自营参与碳排放权交易,不仅将提升碳交易市场活跃度,同时也将进一步丰富碳金融的参与主体,为企业降低碳排放提供更多的金融工具。
具体体现在,券商等金融机构在市场整体运行稳定、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时引入碳金融等衍生品创新,加快碳期货产品及引入时间表、路线图的研究进程,进一步提高碳配额的金融属性,发挥其风险管控、价格发现、增加市场流动性等功能,将有利于引导形成有效碳价,并将碳价波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从而对减排产生持续稳定的激励,推动减排效率进一步提高,加快碳市场金融属性建设。
蓝虹认为,随着在资本市场碳排放权的价值货币化被确认,必然能推动资本市场基于碳排放权价值一系列资本操作和运作的发展。例如,以碳排放权收益为基础的碳债券等衍生品的发展,以及资本市场对其购买意愿的加强。
德勤中国碳团队将这一影响概括为三方面:“提供流动性、特定场景下化解风险、创新交易机制和产品。”该团队认为,包括券商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具有较为丰富的金融产品交易经验和较为雄厚的资金实力,根据碳市场实际需要包括券商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加入碳市场对于提升市场交易活跃度和风险对冲都将起到积极作用。以韩国碳市场为例,从2019年起,韩国政府就指定了若干家金融机构作为做市商参与碳市场,以增加市场流动性。截至2021年,共指定5家金融机构作为做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