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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重启全国CCER交易市场意义何在

>2024-1-25

1月22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仪式在北京举行。这是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的一项制度创新,有利于推动形成强制碳市场和自愿碳市场互补衔接、互联互通的全国碳市场体系,从而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今天记者采访了中关村绿色碳汇研究院院长李怒云,请她就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有何重要意义等6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题1: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为何在6年多后重启?

李怒云说,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全国碳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带动除控排企业之外更广泛行业、企业参与温室气体减排行动,实现社会减排成本最小化和绿色低碳转型的可持续化的有力工具。它一定是伴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建立与运行的,本应该在省(市)碳市场试点过渡到全国碳市场建立过程中实现无缝衔接。但由于种种原因暂停,一停就是6年多。

她告诉记者,国家发改委在2017年3月14日下发通知暂缓受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方法学、项目、减排量、审定与核证机构、交易机构备案申请,理由是“在实际实行中存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量小、个别项目不够规范等问题”。“交易体量小”,说明省(市)碳市场试点可能存在配额宽松,有没有CCER并不影响控排企业履约;“项目不够规范”,说明项目申报审批过程存在管理缺陷。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建立全国碳市场之前得到解决。采取“休克疗法”,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之所以停摆将近7年之久,很大的原因是主管部门切换所致。部门切换、人员切换、管理体制切换,再加上优先考虑全国碳市场启动后的治理体系优化,这些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

问题2:重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何重要意义?

李怒云强调,重启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重大意义。这是中国深化市场机制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应用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健全碳市场的重要一环。

她指出,碳市场是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被纳入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在数量上算作少数。当前纳入的全国电力企业2000多家,随后扩容至八大行业后数量上也不超过万家,而我国中等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在40万家左右,中小微企业更是达到5000万家之多。重点排放单位主要通过配额履约的方式约束碳排放,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给更多企业绿色发展、低碳转型的激励工具。其意义在于:一是扩大碳市场参与群体,理论上讲,除控排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均有机会参与碳市场交易;二是降低全社会减排总成本,参与者越多,竞争越充分,综合成本就会越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三是促进绿色金融发展。CCER市场的活跃可以促进绿色债券和其他绿色金融工具的发展,为减排项目提供资金;四是增强碳减排意识。允许企业通过交易减排信用额度来抵消自身排放,这样的市场机制可以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碳减排意识。

问题3: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比,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何不同?交易如何进行?

李怒云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碳市场的主市场,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是辅助市场。两者是一主一辅的关系。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的产品是“碳配额(CEA)”,是国家分配给企业允许企业排放的额度。履约时,控排企业需要清缴配额,超额排放企业需要购买结余企业的配额用于履约。而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交易的产品是“核证减排量(CCER)”,是非控排企业基于减排项目按相应方法学监测核查而产生的减排量,既可用于控排企业履约,也可用于非控排企业自愿减排和碳中和。按照规定,控排企业购买CCER用于履约时抵销比例,不得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她说,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结构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类同,要设立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机构,成立前暂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承担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注销等工作,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类似于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在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担任的角色;要设立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成立前暂由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与管理,提供核证自愿减排量的集中统一交易与结算服务,负责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类似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在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担任的角色。就是说,项目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注册登记,在北京绿色交易所完成交易。

问题4:生态环境部公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4项项目方法学。除此之外,未来预计还有哪些领域可以参加自愿减排交易?有什么特征?

李怒云告诉记者,从清洁发展机制(CDM)机制延续下来的国际公认的减排项目领域有15个。现在公布的第一批四个方法学只包含其中两类,分别是第一类“能源工业”和第十四类“造林和再造林”,各公布了两个方法学。接下来生态环境部将陆陆续续评估和遴选发布其他领域的方法学。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纳入的领域。当然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发布很多个方法学。气候主管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阶段、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等因素及时修订,条件成熟时纳入国家标准体系。”通俗点说,就是“减排潜力大、符合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不容易作假”的行业领域会优先开发和发布。下一个阶段,我们可以期待碳汇类方法学,如森林经营碳汇方法学;甲烷减排类方法学,如“矿口逸散甲烷的回收利用”“规模化养殖牲畜粪便能源化处理”等等。

问题5:2023年9月26日,全国首单红树林保护碳汇拍卖,拍出每吨蓝碳价格485元。这种类型的交易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有何区别?对于碳汇生产者来说,哪种市场交易更有吸引力?

在李怒云看来,全国首单红树林保护项目碳汇拍卖,完全是一单碳市场外的自愿交易。该项目不是按照国家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开发的,也就不能进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可以理解为这是一个“非标准化产品”,而不是符合CCER的“标准化产品”。李怒云认为,标准化产品应该有管理规定、方法学和标准体系以及注登平台。现在这类非标准化产品的推出,大都是展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自愿碳减排或碳中和行为,不能纳入碳市场用于控排企业履约。

李怒云指出,对于碳汇生产者来说,两类项目实际上没有直接的可比性。首先CCER是纳入碳市场交易的“硬通货”,销路是有保障的,价格参考线是碳配额CEA的价格。理论上讲CCER价格上限是CEA的价格,价格下限受制于供应量,供应量越大价格越低。而类似此单红树林保护项目的自愿交易则是随机性的,企业购买意愿强价格会高一些,企业采购意愿弱价格就低。当前还没有形成有效的价格基准,企业买不买也没有强制力约束,是企业践行社会责任和ESG的个性化诉求。实际上,不是所有的项目情景都可以同时具有CCER和自愿两个选择。碳汇生产者会优先选择开发CCER项目,不满足CCER方法学要求的再开发碳市场外的自愿项目。本单红树林保护项目的高价成交是代表了一类“高保护价值森林”保护项目的价值,但不可能成为碳汇市场的风向标。

问题6: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更好运行,还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李怒云说,新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管理体制的转变,由过去的“政府背书+专家背书”改变为“放管服+市场自律”。这个变化是巨大的。参与者自律、公众监督以及违规惩处将是最重要的三重保障。

她认为,为了CCER市场更好运行,目前首要问题是对参与者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培训是提升碳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建设。内容包括:项目业主需要熟知的规则和程序,需要掌握的技能,第三方审定核查机构必须遵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需要掌握的技术;其次是对公众监督的响应机制。要关注公众的监督能否传递给项目参与者,监督能否发挥作用;最后是构建适合碳市场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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